学生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温州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

作者: 来源: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教育与管理部) 时间:2019-10-09 阅读次数: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规范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和管理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温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行政[2018]100号)文件精神(附件一),现将2019年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档案转入我校的2019级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评(定向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评)。

二、奖项分类、金额

新生学业奖学金分三档,用于奖励新入学的硕士研究生。一等奖标准为12000元/生/年,奖励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推免生;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985、211学校的全日制考生;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研究生。

二等奖标准为10000元/生/年,奖励符合以下条件者:初试成绩高于国家复试分数线总分50分以上(含),单科最低分超过相应分数线10分以上(含),总成绩排名本专业前三的调剂录取的研究生。

三等奖标准为8000元/生/年,奖励未获得一、二等奖的新生。                                                                                                              三、评审组织与程序

(一)评审组织

1、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协调和监督全校评审工作,指导、检查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和落实情况,并裁决有关申诉事项。校研工部负责具体评定和管理工作。

2、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会应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硕士研究生导师代表、负责研究生工作的人员、研究生代表等组成,负责学院奖学金评审的事宜,学院纪检委员应全程参与评审工作。

3、研工部对同学们入学材料进行审核、评定,并将评选汇总结果在班级公示。如有问题,可与学院学工办吴铨铨老师联系(3-225,0577-86595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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