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关于成立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国内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作者: 来源: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教育与管理部) 时间:2022-09-02 阅读次数:

为了规范我院研究生(国内生)各类各级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让学生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透明化,做到“公平、公开、公开”。根据我校研究生相关评奖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成立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研究生(国内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

主  任:宋占美(院长)

副主任:吴之欧(副院长)、方建晓(副书记)

委  员:郑娟曼(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点负责人、班主任、导师)、叶晓锋(班主任、导师)、涂海强(班主任、导师)、张珉璐(教师代表)、刘天(团委书记、学工办主任)、周锋(学生代表)、梁缘缘(学生代表)

秘 书: 吴铨铨(研究生辅导员)

二、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职责及流程

(一)职责

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学院各班级提交的候选人名单进行评议和复审,有权利对评审结果进行复议。裁定有异议的评奖佐证材料,讨论决定现行评奖文件未规定的内容。

 

(二) 评审流程

1、各类奖助学金评审按照“申请-初评-申诉-复审”的程序进行。学生在各类评奖通知发布后提出书面申请,各班级在评审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和初评并将结果公示,评审委员会负责复审并将结果上报学校。

2、学生个人对奖励、奖助学金初评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或异议,公示期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评审委员会在接到申诉或异议后将向相关班级班主任、辅导员和有关当事人了解情况并进行研究。对于署名的申诉或异议,将向申诉人或异议人做出答复。

3、学院终评会议,以评审委员会委员到会人数达70%以上(人),评定结果有效。

三、评选项目

1. 学生个人奖励

学生个人奖励种类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等各项奖励和研究生部、团委设立的单项奖。

2.各类、各级别的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温州大学学业奖学   金、谷超豪奖学金等、各类助学金;

3.集体奖励

四、参评范围

在我院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国内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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