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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告

教师公告

关于开展温州大学“十三五”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8-06-06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专业、各教师:

根据《温州大学“十三五”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学校决定启动校“十三五”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遴选

1.本轮校级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分为A、B、C三类,A类为优势专业建设项目,由省“十三五”优势专业建设项目申报遴选;B类为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由省“十三五”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遴选;C类为应用型试点专业建设项目,由在招的非省“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申报遴选。一个专业限报一类。

2.本轮校级重点专业建设项目A类的立项数不超过5个,B类的立项数不超过8个,C类的立项数不超过10个。

3.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遴选遵循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和顶层设计,有利于形成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优势和特色、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整体办学实力、推进学校发展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4.重点专业建设项目遴选在注重专业建设基础和专业未来发展的基础上,重点关注专业建设的思路和具体建设方案。

二、申报要求

1.各学院根据管理办法,在充分诊断专业建设现状的基础上,仔细梳理专业建设思路,结合专业实情填写申报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申报材料要求真实准确,思路方案清晰扼要,切忌空谈。

2.已用于省“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的材料,原则上不得再用于申报C类应用型试点专业建设项目,且相关教学研究成果不得在不同专业中重复使用

3.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经费实行打包集成,凡是建设期内本专业获得的所有教学项目(不含国家级与省级平台类项目)经费的拨付和配套均包含在内。A类专业建设经费不超过200万元,B类专业建设经费不超过120万元,C类专业建设经费不超过80万元,上述额度含十三五期间已拨付金额。学校将根据获立项专业建设方案及预期目标等,确定各项目的预资助总额。

三、材料及时间要求

拟申报A、B类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的负责人填写《温州大学“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建设方案》(附件2),拟申报C类应用型试点专业建设项目的负责人填写《温州大学“十三五”应用型试点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3)。专业社会评价数据,届时将由教务处统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暂不要求提交。各学院对专业提交的建设方案及申报书(一式六份)进行审核, 于6月25日前交至教务处专业建设促进中心,电子版发送至34923130@qq.com邮箱。联系人:罗晓敏,电话:778057 ,661522。

教务处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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