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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通知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教育与管理部) 时间:2024-04-07 阅读次数:

研究生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以下简称“推优入党”),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培养优秀团员,不断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提高学生团员素质,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国际教育学院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的条件

年满18周岁的中国青年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中的优秀共青团员,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优先由团组织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

(一)推荐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上先进。推荐对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

2.道德品行上先进。品行良好,讲大局,能宽容,群众关系融洽;积极投身文明寝室创建工作,寝室卫生达标;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服务师生。

3.发挥作用上先进。担任过学校、学院、学区、班级、楼栋(包括寝室长)的学生干部优先推荐;刻苦学习,要求上学期无挂科现象。

4.执行纪律上先进。遵守校纪校规,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受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5.无宗教信仰。

6.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完成入党谈话。

7.提交《入党申请书》时间已满6个月。

(二)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作为推荐对象

1.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

2.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

3.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等不当言论的;

4.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5.长期不参加团组织活动、不执行团组织分配工作的。

二、推选主体

班级团支部

三、推选步骤和时间要求

为避免重复推荐,推选工作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班级团支部召开班级团员大会(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按通知规定的名额进行民主推选。

团支书进行推优说明,介绍班会主题和推优条件;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并客观的剖析自身存在的优缺点;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一定范围内公示。

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推选,严格依据有关细则执行,如发现弄虚作假,永久取消其推选入党积极分子资格。班级团支部将推选出来的名单进行核对(核对申请入党时是否年满18周岁、提交入党申请书是否满6个月),核对无误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将推荐名单(文件以班级命名,格式见附件1)于2024年4月1012:00前发送到学生支部书记邮箱huatianwzu@163.com处,上报至学院团委备案。

第二步:2024年410411日,学生支部再次核对信息(如入党申请时间是否年满18周岁、提交《入党申请书》是否满6个月、材料是否齐全等),无误后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入党积极分子的推选名额

1. 23级推荐比例: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

2. 22级推荐比例: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

3. 毕业年级最后一学期原则上不再推荐,如确有需要,由党支部开会研究确定若干名额。

五、其他说明

1.原已经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但后因故放弃或者被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的,不再重新推荐。

2.所有推荐名单进行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间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可以向学工办反映推荐人情况。

3.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由学生党支部报学院党总支审批、备案。



中共温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2024年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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