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温州大学国际学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温州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管理规定》(温大行政发〔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2024-2025学年国际学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资格
(一)研究生:国际教育学院2023级、2024级已完成学籍注册的在读国际研究生。
(二)本科生:国际教育学院2022级、2023级,温州大学全体2024级,已完成学籍注册的国际本科生。
二、参评条件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或硕士留学生。
2.已缴清学校规定的各项费用。
3.考勤记录良好,学业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或班级中名列前茅。
4.日常行为表现优秀、服从学校管理,无违反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校违规的行为。
5.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开展的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实践、公益项目及文体活动等。
6.本学年未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等其他综合类奖学金。
三、名额分配
1.学业一等奖学金:名额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8,金额为该学年的学费。
2.学业二等奖学金:名额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6,每人每学年10000元人民币。
3.学业三等奖学金:名额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6,每人每学年5000元人民币。
特殊情况由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四、评审程序
各班级应结合评审细则 《温州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学业奖学金评比细则(2025年)》(附件2)及学生实际情况,以学业成绩、汉语水平和日常表现为主要评价指标。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本人于2025年12月24日(周三)12:00前提交《温州大学国际教育学院2024-2025学年国际学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并附上汉语水平证书、比赛获奖证书等材料,将纸质版、电子版材料交至各班级班主任处(班主任名单详见附件4):
2.各班主任根据学生成绩、汉语水平、行为表现等进行初步评审,并按名额向院评审委员会进行推荐。
五、其他说明
1.本通知所提到的学生学业成绩及表现等材料需提供原件作为参评依据,成果取得时间须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2.学生如不配合评审或未按时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奖学金资格。
3.本通知以中文版内容为准。
附件1:已完成2025学年学宿费的学生名单
附件2:温州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学业奖学金评比细则(2025年)
附件3:温州大学国际教育学院2024-2025学年国际学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4:温州大学国际教育学院2023、2024级国际学生班主任名单
附件5:【国际教育学院】2024-2025学年国际学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汇总表
温州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教育与管理部)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