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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保卫处 来源: 时间:2017-09-17 阅读次数:次
接温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利用人民防空警报系统发放防灾警报信号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 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定于2017年9月18日(星期一)上午组织全市防空警报试鸣,其中,10:00—10:03为预先警报,10:10—10:13为空袭警报,10:20—10:23为空袭解除警报。
保卫处
2017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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