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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空缺副科长级岗位提拔任用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组织部(党校) 来源: 时间:2017-06-13 阅读次数:


因工作需要,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对学校空缺副科长级岗位采用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提拔任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空缺的副科长级岗位(共 17个)

序号

科室名称

科级职数

备注

1

人事处劳资科

副科长1名

一般要有财务工作经历

2

外事处(港澳台侨办公室)合作交流科

副科长1名

需较强的外语能力;需口语测试。

3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副科长1名

4

人文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科

副科长1名

5

计划财务处财务计划科

副科长1名

需有财务专业背景

6

计划财务处结算中心

副科长1名

需有财务专业背景

7

团委办公室

副科长1名

8

步青学区综合办公室

副科长1名

9

步青学区党团建办公室

副科长1名

10

超豪学区党团建办公室

副科长1名

11

教师教育学院教务科

副科长1名

12

教师教育学院学生科

副科长1名

13

体育学院教务科

副科长1名

14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办公室

副科长1名

15

瓯江学院副科长级干部(党委宣传部)

副科长1名

16

瓯江学院副科长级干部(党委学工部)

副科长1名

17

瓯江学院副科长级干部(科研与社会合作部)

副科长1名

需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干部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任职资格:

1.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一般应是具有2年以上本校工作经历的在编在岗人员(含人事代理);

3.一般应不超过40周岁(即1977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4.提任党务干部的,应有3年以上党龄;

5.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承担的工作。

相关程序

1.推荐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凡符合任职条件的教职工均可报名。报名参加竞争上岗时,各岗位之间可以兼报3个岗位。组织推荐或自荐均需填写《温州大学副科长级干部职位提拔任用报名登记表》(见附表,可下载)。报名时间:2017年6月13日(周二)至6月14日(周三 )16:00 ;报名地点:校党委组织部(南校区行政楼817B室,电话:86598037)。报名需递交《温州大学副科长级干部职位提拔任用报名登记表》。

2.资格初审。校党委组织部及时将报名竞聘的情况进行汇总并进行初审,向校党委汇报初审情况。

3.竞聘陈述。

学校成立考评小组,对符合资格的竞聘人员进行测评,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知识结构、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评委评分采取A、B、C、D四档评分法。

应聘者结合个人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以及优势进行竞聘陈述。竞聘陈述的时间为5分钟。竞聘陈述时间安排在6月16日(周五)。

4.确定考察对象。校党委组织部根据竞聘陈述的结果、用人单位意见和报名人员的一贯表现,提出拟任干部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经校党委研究确定拟任干部的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对拟任干部的考察对象,由校党委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和民主测评,并在校园网上发布干部考察预告。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现岗位胜任度、发展潜力等情况,并审查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组织部听取考察组的考察情况,同时向学校纪委递交《拟提拔干部征求意见表》。综合各方面情况后,党委组织部向校党委提出拟任人选建议名单。

6.讨论决定。学校党委研究票决确定拟任干部人选。

7.公示。将校党委研究确定的拟任干部的基本情况、拟任岗位等在校园网上公示。

8.任职审批。组织部向校党委汇报公示后收到的反馈意见和校纪委回复意见,校党委研究决定干部任用名单。对决定任用的干部,学校党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进行任前谈话。

9.发文公布任职通知。

10.此次任用的干部,任期至2019年6月(第一年为试用期)。

有关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坚决抵制和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广大教职员工要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监督。

附件:温州大学副科长级干部职位提拔任用报名登记表

中共温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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