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对学校空缺副科长级岗位采用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提拔任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空缺的副科长级岗位(共 17个)
序号 | 科室名称 | 科级职数 | 备注 |
1 | 人事处劳资科 | 副科长1名 | 一般要有财务工作经历 |
2 | 外事处(港澳台侨办公室)合作交流科 | 副科长1名 | 需较强的外语能力;需口语测试。 |
3 |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副科长1名 | |
4 | 人文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科 | 副科长1名 | |
5 | 计划财务处财务计划科 | 副科长1名 | 需有财务专业背景 |
6 | 计划财务处结算中心 | 副科长1名 | 需有财务专业背景 |
7 | 团委办公室 | 副科长1名 | |
8 | 步青学区综合办公室 | 副科长1名 | |
9 | 步青学区党团建办公室 | 副科长1名 | |
10 | 超豪学区党团建办公室 | 副科长1名 | |
11 | 教师教育学院教务科 | 副科长1名 | |
12 | 教师教育学院学生科 | 副科长1名 | |
13 | 体育学院教务科 | 副科长1名 | |
14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办公室 | 副科长1名 | |
15 | 瓯江学院副科长级干部(党委宣传部) | 副科长1名 | |
16 | 瓯江学院副科长级干部(党委学工部) | 副科长1名 | |
17 | 瓯江学院副科长级干部(科研与社会合作部) | 副科长1名 | 需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干部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任职资格:
1.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一般应是具有2年以上本校工作经历的在编在岗人员(含人事代理);
3.一般应不超过40周岁(即1977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4.提任党务干部的,应有3年以上党龄;
5.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承担的工作。
三、相关程序
1.推荐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凡符合任职条件的教职工均可报名。报名参加竞争上岗时,各岗位之间可以兼报3个岗位。组织推荐或自荐均需填写《温州大学副科长级干部职位提拔任用报名登记表》(见附表,可下载)。报名时间:2017年6月13日(周二)至6月14日(周三 )16:00 ;报名地点:校党委组织部(南校区行政楼817B室,电话:86598037)。报名需递交《温州大学副科长级干部职位提拔任用报名登记表》。
2.资格初审。校党委组织部及时将报名竞聘的情况进行汇总并进行初审,向校党委汇报初审情况。
3.竞聘陈述。
学校成立考评小组,对符合资格的竞聘人员进行测评,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知识结构、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评委评分采取A、B、C、D四档评分法。
应聘者结合个人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以及优势进行竞聘陈述。竞聘陈述的时间为5分钟。竞聘陈述时间安排在6月16日(周五)。
4.确定考察对象。校党委组织部根据竞聘陈述的结果、用人单位意见和报名人员的一贯表现,提出拟任干部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经校党委研究确定拟任干部的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对拟任干部的考察对象,由校党委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和民主测评,并在校园网上发布干部考察预告。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现岗位胜任度、发展潜力等情况,并审查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组织部听取考察组的考察情况,同时向学校纪委递交《拟提拔干部征求意见表》。综合各方面情况后,党委组织部向校党委提出拟任人选建议名单。
6.讨论决定。学校党委研究票决确定拟任干部人选。
7.公示。将校党委研究确定的拟任干部的基本情况、拟任岗位等在校园网上公示。
8.任职审批。组织部向校党委汇报公示后收到的反馈意见和校纪委回复意见,校党委研究决定干部任用名单。对决定任用的干部,学校党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进行任前谈话。
9.发文公布任职通知。
10.此次任用的干部,任期至2019年6月(第一年为试用期)。
有关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坚决抵制和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广大教职员工要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监督。
附件:温州大学副科长级干部职位提拔任用报名登记表
中共温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