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开始后,因市里统发工资系统老化,统发工资中的养老保险个人部分一直按模拟基数进行扣款,而人社局的养老保险系统已按照最新的实际基数进行托收,模拟基数与实际基数之间的差额,之前一直由学校暂时垫付。2014.10--2016.12个人的差额部分已在2016年的目标考核奖中进行结算。3月份学校与市工资处协调后,决定4月份开始按照实际基数进行扣款,5月份在统发工资中结算2017年1月--2017年3月的个人部分的差额,计算标准为(4月份养老保险扣款-3月份养老保险扣款)*3, 1-3月份新入编教职工除外。至此,模拟基数与实际基数间个人部分的差额已全部结算完毕,特此告知大家。
人事处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