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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温州大学处级后备干部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组织部(党校) 来源: 时间:2017-05-24 阅读次数:


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分党委):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2016-2020年温州大学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温州大学处级后备干部选拔方案,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处级后备干部选拔工作。

一、遴选名额

正处级后备干部30名、副处级后备干部50名

二、工作程序

(一)民主推荐

各党总支(分党委)召开本单位民主推荐会议,推荐学校处级后备干部(填写附件2、附件3),一般要在5月31日前完成。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为本单位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其中机关党委以下属党总支为单位组织实施,瓯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1. 数量要求

在本单位范围内推荐后备干部数量一般与本单位正、副处级干部职数相当(详见附件1)(如符合条件人选不足可少推);同时,为扩大学校选人用人视野,还需在本单位范围外推荐正处级后备干部数量不超过10名、副处级后备干部数量不超过10名。

  1. 结构要求

根据工作需要,注重推荐优秀年轻教师和干部。正处级后备干部一般在45周岁以下,副处级后备干部一般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其中35周岁以下的后备干部、女性后备干部、非中共党员后备干部一般要占一定数量(推荐总数在5名以上的,一般应有1名35周岁以下的后备干部、1名女性后备干部、1名非中共党员后备干部,各类别之间可交叉)。

各单位推荐的处级后备干部应该综合考虑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等不同岗位的骨干教师和干部;各学院推荐的处级后备干部总体上一般要能够覆盖所在学院的不同学科和专业。

  1. 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5年以上工龄;

(3)正处级后备干部应是现任副处级干部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副处级后备干部应是正科级干部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

(二)组织考察

校党委组织部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综合各方面情况,形成初步意见向校党委汇报,由校党委确定处级后备干部考察对象。

校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考察工作,并征求纪委意见。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作风表现、群众基础、廉政情况及发展潜力。

(三)讨论决定

校党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向校党委提出备选名单,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处级后备干部名单,其中业务型正、副处级后备干部比例应分别占60%左右。

三、其他说明

处级后备干部名单由校党委组织部建库管理,跟踪考察,动态调整。

中共温州大学委员会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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