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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州市第七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宣传部(统战部) 来源: 时间:2017-05-24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召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繁荣发展文艺事业,中共温州市委决定组织开展第七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参评作品要求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体现中国梦的时代要求和人们追梦筑梦圆梦进程中的奋斗精神、奉献精神,体现积极向上向善、求真求美求好,具有弘扬民族精神、凝聚爱国力量、展示时代进步、引领社会风尚的思想内涵。

二、参评作品门类和资格审定

参评作品共7个门类:戏剧、电影(包括纪录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纪录片)、动漫(包括动画电影、电视动画片)、广播剧、歌曲、图书(包括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评选范围为2015年8月1日至2017年5月20日期间首次播映、上演、出版的作品。参评单位要严格按照各项作品的申报要求(详见附件),做好资格审定和申报工作。

三、其它

本届“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积极组织,于2017年5月25日前将参评材料报至党委宣传部(行政楼801A)。

联系人:魏晓晓 778050;邮箱:59528945@qq.com

各申报单位需提供《精神产品创作生产综合报告》一式2份,每部(首)“五个一工程”作品申报表(详见附件)一式10份(加盖单位公章),每部(首)申报作品音像制品3套和其他相关材料(详见附件参评作品申报要求)。同时,请各单位提供《精神产品创作生产综合报告》和“五个一工程”作品申报表电子文本,文件以“申报单位+联系号码+五个一工程申报”命名。

党委宣传部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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