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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申报2017年度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就业创业专项)的通知

作者:人文社会科学处 来源: 时间:2017-05-05 阅读次数:


各部门、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就业创业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从事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的青年教师(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专职辅导员优先。

二、项目限额数

温州大学限报1项。学校根据申报情况择优选取项目推荐。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1.项目经省教育厅学生管理处评审后,获立项项目纳入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管理。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自筹经费。项目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进行结题。

2.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建有合理的梯队。

3.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或已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或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教师不得参与申报。

四、申报材料

各申报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于201751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人文社科处,联系人:周美琼,电话:86596018,电子邮箱:wzukyc@126.com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申报汇总表.xlsx

人文社科处

20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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