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温州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试行)》行政〔2011〕79 号文件具体规定要求,现就我校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六级、九级等岗位申报人员的业绩材料按要求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公示的内容
公示内容为申报人选所填写并经本人确认的《温州大学教职工专技3、6、9级岗位聘任申请表》中的全部内容。
二、公示的时间
公示时间:2017年4月14日—2017年4月18日。
三、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
对申报对象的相关信息如有异议,在公示期限内,有关单位、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校纪委、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名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四、公示联系部门
联系人及电话:校纪委,戴老师,0577-86595058,662875;校人事处,陈老师,0577-86598067,686001
纪委信箱:jjjc@wzu.edu.cn,人事处信箱:rsc@wzu.edu.cn。
温州大学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