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科学合理安排2018年度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预算,根据《温州大学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温大行政〔2013〕195号)的有关规定, 现就申报2018年度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计划,做具体通知如下:
一、维修改造工程的范围
属学校公用建筑的各类楼、堂、馆、舍及其附属公共设备设施的维修改造工程;校园道路、桥梁、景观、围墙、室外水电设施等的维修改造工程。
二、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计划申报的说明及要求
1、学校每年一次接受下年度维修改造工程计划申报,逾期未申报的,将不被列入下年度维修改造计划。各类维修改造工程,均应办理相应手续。对未经批准而擅自施工的,其工程费用由实施单位或个人承担。
2、校园建设处专项修缮费的使用范围为校舍场地维修,包括公共场地、办公楼、教室、宿舍、电梯、中央空调及其他临时性应急维修项目,每年定额500万元(其中200万元为学生宿舍维修专项)。因校园面积大、设施多,大部分建筑已有较长的使用年限,维护量日益增加,材料和人工费用逐年上涨,该经费主要用于校部建筑及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安全隐患排除、水电抢修及其他临时性应急维修等,不再安排提升改造类项目。
提升改造类工程项目,校园建设处根据学院(部门)的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计划申请情况,按照归口管理原则经相关部门审核,根据申报项目的轻重缓急,并经实地勘察,初步论证后,排出项目次序,统一汇总后报计划财务处。学校根据申报项目的内容、可行性及经费等情况,确定“十三五规划专项基础设施修缮”2018年度经费计划。
各学院、部门拟使用实验室改造、科研等相关经费进行维修改造的,需在经费来源处填写经费项目名称和代码。
3、 请各学院、各部门根据教学、科研与行政办公的发展需要,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填写《温州大学2018年度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计划申报表》,于2017年4月26日前报送至校园建设处,要求书面材料和电子资料同时上报。填写申报表时请将维修项目和提升改造项目分开申报,并务必按照轻重缓急的程度进行排列。
4、联系人: 李丽 校园建设与后勤管理处维修科 (南校区行政楼504A室)
联系电话:86596053(776053),660609(虚拟网)
电子数据报送邮箱:717344189@qq.com。
校园建设与后勤管理处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