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学位点: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见附件1)和《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见附件2)要求,我校共有6个一级学科和8个二级学科参与本轮合格评估。按照我校评估工作方案的安排,2017年要完成各学位点自我评估及诊断工作,在充分讨论与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我校学位点的评估指标体系,相关说明见附件3,现将《温州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见附件4)向各学院、各学位点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3月30日中午前,以学院或学位点为单位书面盖章后反馈至研究生部学科办。
联系人:成晓 联系电话:86590301、668699
办公地址:南校区行政楼717B
附件1 《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
附件2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
附件3 温州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相关说明
附件4 《温州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研究生部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