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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财务报销现金支付范围的通知

作者:计财处 来源: 时间:2014-01-07 阅读次数:

各位老师:

鉴于目前公务卡用卡环境尚不够成熟,部分公务支出无法严格执行公务卡支付制度。经过与财政部门的多次沟通,部分公务支出可以用现金支付。现金支付范围具体如下:

1、汽车票、火车票、船票、出租车票、公交车票;

2、单笔支出500元以下的科研课题(含参照科研课题管理的项目)中允许列支的汽油费、手机通讯费;

3、单笔支出500元以下的邮寄费、快递费;

4、单笔支出1000元以下离退休活动费;

5、单笔支出1000元以下学生课题费用、退休人员课题费用、研究生培养费、开放基金费用;

6、以外币支付的外文期刊版面费(报销时须出具已付款的有效单据:如信用卡付款账单原件或信用卡刷卡交易签字小票原件或银行交易回单原件等);

7、签证费;

8、过路过桥费。

除上述支出外,其他公务支出均须严格使用公务卡结算或通过学校账户办理对公转账结算。特殊情况确需支付现金的,填写《现金支付情况书》,由学院(部门)负责人严格把关审批,计财处从严管理,计入各学院(部门)的现金支付额度,坚决杜绝无正当理由的现金支付费用。现金支付范围如遇政策变动,另行通知。

另外,2014年起科研课题(含参照科研课题管理的项目)经费中不得报销各类充值费,如汽油充值费、手机通讯充值费、公交车充值费等。

计财处

201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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