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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遵守医保法律法规的温馨提示

作者: 来源: 时间:2014-09-15 阅读次数:

各位老师:
医疗保险基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钱,近几年,因个别医疗机构、药店采取骗保、套保等违规行为,医保制度越来越完善,违规处罚越来越重。为了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请医保参保人员对医保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遵法。
医保法律法规规定:
1、医保参保人到门诊就诊开药时请携带自己的社保卡和门诊病历,人、证、卡相符;
2、接诊医师应当遵循因病施治、合理治疗的原则选择用药,开具药品必须符合疾病诊治原则,并在门诊病历上如实记载;
3、不得重复开药和超量开药,每次开药处方量急性病不超过3日量、一般疾病不超过7天量、慢性病不超过一个月量;
4、一次不能开两种同类药物,比如阿莫灵和阿奇霉素,泰诺和康泰克等;每次开药一般不超过5种药品;
5、作为参保人,要正规使用医保卡,管理好自己的医保卡,坚决做到不出借、不租借、不购买虚假医疗发票、不套现、不骗取医保基金。
社保局将加强监督,运用医保实时信息监控系统,监督医生谨慎用药,采取暗访、稽查等方式对医师、医疗机构、参保人员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违法的医疗机构、医师、参保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吊销医师执业资格、吊销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刑罚等惩罚措施。
另外提示各位老师:温大医务室应医保管理要求,暑假期间医保软件系统升级,并安装了老干部门诊就诊(红卡)系统。新的医保软件系统因刚刚开通使用,近期在就诊取药时有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医务室会及时与软件开发商联系修缮,并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些弥补措施。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后勤集团公司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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