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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时间:2013-09-30 阅读次数:次
各位老师:
近期公务卡消费报销过程中,发现个别老师提供的网上支付记录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该公务卡的实际支付记录不符,严重违反财经政策法规。为了规范公务卡报销行为,10月1日起凡公务卡在互联网上的消费支出,报销时请附上相应的网络订单截图打印件。不便之处,敬请谅解!为了方便大家打印截图,到时我处将在报销大厅设置公共打印机。
请各位老师严格遵守公务卡消费制度,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谢谢合作!
计财处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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