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办

关于规范科研及教学专项经费中人员劳务发放的通知(转)

作者:院办 来源: 时间:2013-10-31 阅读次数:

各位老师:

最近,接到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通知,11月1日起以下经费仅可开支校编人员奖励或劳务费。

经费类别

举例

学院科研、教学、学科奖励(省部级以下)

20102人文学院科研、教学、学科奖励(省部级以下)

研究所科研业务奖励(省部级以下)

5570000103智能系统与决策研究所科研业务奖励(省部级以下)

科研课题配套校内人员劳务

(个人科研经费带P04的项目)

RZ1212142P04国家社科基金\庄子怀疑论美学校内劳务

教学课题校内人员劳务

(个人教学经费带-1的项目)

JW31404038120301-1新世纪教改|地方性大学创业教育校内劳务

计财处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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