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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全校公开选聘1名正处级干部的通知(转)

作者:组织部 来源: 时间:2012-10-19 阅读次数:

因干部人事调动及工作需要,经校党委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选聘正处级干部1名。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温州大学2012年中层干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聘任职位
1温州大学后勤集团公司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兼)1名。
二、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温州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党委[2009]18号)》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理论政策水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熟悉高等教育的规律和特点,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胜任所担任领导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正确行使职权,依法办事,勤政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
5、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有组织观念和全局观念。
6、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本校工作经历;
2、提任处级正职领导职位的,应在副处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一般应具有二个副处级岗位(含挂职)的任职(工作)经历;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文化程度;
4、中共党员,应具有三年以上党龄;
5、 提拔担任正处级干部的年龄要求一般为54周岁以下(1958年11月1 日以后出生);轮岗续任的正处级干部的年龄要求一般为57周岁以下(1955年11月1 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选聘形式和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组织考试、组织考察、择优任用的竞聘方式进行。
1、推荐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凡符合任职条件的本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均可报名应聘。推荐或自荐均需填写《温州大学应聘干部登记表》(见附表,可下载)。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8日-24日;报名地点:校党委组织部(茶山南校区行政楼821室,电话:86598033)。报名需递交《温州大学应聘干部登记表》以及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2、资格初审。校党委组织部及时将报名应聘的情况进行汇总并进行初审,向校党委汇报初审情况。
3、面试。符合资格的应聘人数不少于3人,方可组织考试。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考评小组,对符合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确定考察对象。校党委组织部根据面试的结果,以1:2的差额提出拟任干部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经校党委研究确定拟任干部的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对拟任干部的考察对象,由校党委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和民主测评,并在校园网上发布干部考察预告。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现岗位胜任度、发展潜力等情况。考察组根据温州大学干部考察工作综合量化评分办法,对考察对象进行量化评价。组织部听取考察组的考察情况后,向校党委提出拟任人选建议名单。
6、讨论决定。学校党委研究票决确定拟任干部人选。
7、公示。将校党委研究确定的拟任干部的基本情况、拟任岗位等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同时,组织部向学校纪委递交《拟任干部征求意见表》,征求学校纪委意见。
8、任职审批。组织部向校党委汇报公示后收到的反馈意见和校纪委回复意见,校党委研究决定干部任用名单。对决定任用的干部,学校党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进行任前谈话。
9、发文公布任职通知。
10、此次任用的干部,任期至2015年5月(提任的干部第一年为试用期)。
有关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坚决抵制和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广大教职员工要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做好考试、民主测评、考察等工作,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监督。
附件:温州大学干部聘任登记表
中共温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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