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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省“十三五”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

作者:专业建设促进中心 来源: 时间:2016-12-21 阅读次数:

http://jwc.wzu.edu.cn/Art/Art_11/Art_11_1962.aspx
各学院、各专业、各教师:
根据《浙江省关于开展高校“十三五”优势和特色专业项目建设的通知》(浙教高教〔2016106号)(详见附件1)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启动我校省“十三五”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省“十三五”特色专业建设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等详见《浙江省关于开展高校“十三五”优势和特色专业项目建设的通知》(附件1),项目建设周期为2016-2020年。
二、项目申报范围
省“十三五”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全省规划建设300个,已获得过各层次各形式项目支持的专业本次仍可申报。我校的推荐名额为9个。各学院应认真研读文件精神,充分了解本学院各专业在省内同类专业中的竞争力,全力做好申报工作,提高申报质量。在遴选推荐时,学院应认真根据省厅遴选标准及权重(30%看专业办学条件、30%看社会评价、20%看教育教学改革、20%看进一步建设的基本思路),择优推荐区域传统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及社会发展急需,在专业办学方面特色初显、有发展潜力的本科专业。附件2为《温州大学各专业省“十二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分布情况一览表》,供学院参考。
三、项目评审与管理
学校推荐实行公平竞争机制,通过评审评议等方式择优申报。学院层面的遴选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各学院务必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查核实及论证、遴选等工作,并填写《温州大学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学院推荐承诺书》(附件3)。项目申报书必须如实填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专业申报资格。
省“十三五”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具体组织推进项目实施工作。项目实施以申报书为依据,明确目标任务,分解建设项目,强化推进措施,落实实施责任。
四、项目材料报送要求
拟申报专业负责人填写《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优势与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电子版(附件4以负责人教职工工号作为用户名及密码登陆温州大学教学项目管理平台(http://jxxm.wzu.edu.cn,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密码)点选“重点专业建设项目”模块填写项目基本信息上传申报表电子版保存(修改后保存)提交申报。平台将在1222日上午10:00 自动关闭。各学院请于1222日上午11:00前将《温州大学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学院推荐承诺书》(附件3)(一式一份)、《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优势与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附近4)(一式七份)和《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优势与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审核汇总好后,送至教务处专业建设促进中心,联系人:李雪菲,联系电话:86598057、陈小林,联系电话:86598097666512

附件1_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的通知
附件2_温州大学各专业省“十二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分布情况一览表
附件3_温州大学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学院推荐承诺书
附件4_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优势与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
附件5_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优势与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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