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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5年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及在研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专业建设促进中心 来源: 时间:2015-09-11 阅读次数:

http://jwc.wzu.edu.cn/Art/Art_17/Art_17_1401.aspx
各学院、各部门、各老师:
根据《温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条例(修订)》(行政〔2012〕264号)有关规定,2015年学校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及在研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
(一)结题对象
1.本次结题对象包括①2013校级立项教学改革项目;②2014年要求延缓结题的教学改革项目(上述两类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2.与课堂教学改革相关的项目(附件1中有黄色条标注的项目),原则上需要结合学校课堂教学模式改革系列活动,在院级或校级层面开出与教学改革思路一致的教改示范课。
(二)结题材料
1.请拟申请校级教改结题者填写《温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一式份)(附件2)
2.根据立项承诺提供相关实证材料(一式一份),其中论文形式需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1份,原件于评审结束后自行取回
3.项目结题材料和申请书电子版上传到温州大学教学项目管理平台,纸质版一并交所在学院审核汇总后统一上交教务处。
(三)结题评审
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采用网评及专家会评方式,通过评估项目实施及完成情况确定验收结果其中重点、一类和系列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还需准备5分钟的现场PPT汇报。
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
本次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对象为2014年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附件3。项目负责人需对本年度的工作进展和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总结,填报《温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年度进展表》(附件4,一式份),电子版上传到温州大学教学项目管理平台纸质版一并交所在学院审核汇总后统一上交教务处。
三、校级教改项目变更及结题延缓事宜
申请项目变革及延缓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填写《温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附件5),一式两份交到所在学院,详细说明变更或延缓结题的原因和拟采取的措施,经教务处审批方能更改。延缓结题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且只能延缓一次,已经申请过延缓结题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
四、材料上报时间
所有材料请各学院审核汇总后连同汇总表(附件6)于1016日前交教务处专业建设促进中心(行政楼403B,联系人:刘扬770291)。学院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邮箱:lzywzu@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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