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汉语教师赴泰国东方大学任教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1-01-14 阅读次数:

受泰国东方大学委托,我校拟推荐一名汉语教师赴泰国东方大学人文学院任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人选要求

1. 推荐对象

我校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

2. 人选条件

(1) 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 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 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知识、具备较好的汉语教学实践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中华才艺专长;

(4) 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5) 年龄在22岁至45岁之间。

二、 派出待遇

每月工资20000泰铢,另提供每月8000泰铢住房补贴。

三、 其他事项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1

(2) 报名材料:申请者需提交个人简历wangjieman2002@yahoo.com.cn

(3) 联系电话:86680721老师)

国际合作学院

20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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