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本学期国贸库克学生将在16、17周进行期末考试,请于考试结束后来国际合作学院教学科(南校区9A104)领取试卷并在五天内批改,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录入
《温州大学考试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各考试(查)课程的任课教师于考后五天内,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结合平时成绩(不少于30%,需有原始材料作凭证)评定学生学期成绩,输入对应的成绩登记表,并由上交至教学科制作成绩单,再由学生科在本学期末寄送成绩单至学生家中。
因此,请任课教师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尽早上交成绩,以免影响成绩单制作,耽误学生补考重修考试准备。
二、任课教师需交学院成绩材料
请任课教师将纸质成绩材料签名(所有手工填写处必须用黑色碳素笔填写)后,于考后一周内送交开课学院教学科,材料清单如下:
①记载平时成绩的教学班点名册1份(10级库克见附件1、11级库克件附件2);
②成绩登记表3份(10级库克见附件3、11级库克件附件4);
③考试分析报告2份(见附件5)。
温州大学国际合作学院教学科
二0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