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教育与管理部) 时间:2022-09-30 阅读次数:

各研究生:

根据校研工部《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温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行政〔2022114号)、《温州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奖励标准

1.参评范围:我院在读国内研究生。

2.奖励标准: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二、参评条件及成果认定

1.参评条件:详见《温州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2.成果认定时间:本次用于申报的成果取得时间为申请人研究生入学至2022831日,且第一署名单位需为温州大学。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奖者,凡在之前申请国奖中使用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三、奖励名额

校研工部下达给我院2022年国家奖学金指标为硕士研究生为1名。

四、评审组织机构

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由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国内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评审。院评审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为副主任委员,各二级硕士点导师代表(至少各1人)、研究生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代表等组成,总人数不少于7人。评审委员实行回避制度,学院纪检委员全程参与评审工作。

五、评审程序

(一)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国家奖学金,应如实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103日前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须提交不少于1500字的优秀事迹说明、全部科目的成绩单及其它相关支撑材料(注:提交代表性论文材料不超过5篇)。推荐意见一般应由导师填写。电子版材料统一发至邮箱wuquanquan1991@wzu.edu.cn;纸质版材料交至北3-225办公室。

(二)学院评审委员会制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组织召开国家奖学金公开答辩会,由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就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科学研究等情况现场公开答辩。答辩完成后,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对每位答辩者进行无记名投票,并按照票数高低进行排序,以票数高低确定推荐名单。若出现同票现象,则组织同票候选人第二轮投票。

(三)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确定本学院获奖以及推荐联评学生名单后,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及全部申请材料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获奖学生的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温州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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