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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2017年度健康休养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来源: 时间:2017-07-18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2017年度健康休养的通知》(温人社发〔2017〕134号)要求,现就2017年度健康休养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康休养的范围、对象:

省“151人才工程”在温培养人员和市“5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对已经参加过我市健康休养的人员不再安排。

二、健康休养的方式

休养方式采取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并经县级人力社保部门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人员,委托旅游公司统一组织的方式执行。

三、健康休养的期限

健康休养的期限一般为4-6天。健康休养期间按工作日计算,不计入年休假。

四、健康休养的时间、地点

今年拟安排2批,每批15人左右,时间安排在8月-11月期间。具体休养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确定,备选地点分别为贵州、西安。

五、健康休养的经费

培养人员健康休养的经费由人才专项经费解决。

六、报名办法

申请人将《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健康休养登记表》,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后,一式1份于724日或31日报送校人事处707B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577-86595080,电子邮箱:rcb@wzu.edu.cn

附件: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健康休养登记表

 

温州大学人事处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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