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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请导师制培养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来源: 时间:2017-07-18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551人才的学术技术水平,加快人才成长,根据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请导师制培养工作的通知》(温人社发〔2017135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度“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请导师制培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导师制培养的对象为5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选,且所从事专业为我市紧缺急需的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更高层次人才培养序列。

申请的带培导师年龄一般不能超过60周岁;培养人员原则上不能申请本人所在单位的专家作为带培导师。

二、申请程序

培养人员按照《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条件和要求,根据自身学术技术发展需要,以“自主选择、注重实效”为原则,自主邀请符合规定的专家担任导师,双方有初步意向后,填写《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导师制培养申请表》,由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申报情况,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各领域高层人才实际情况进行评议,选择确定导师制培养对象和带培导师,并发文公布。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人员将《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导师制培养申请表》、拟带培导师的职称证书、学术技术水平证明及相关荣誉证书的复印件(需导师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等材料,一式1份分别于7月24日或31日报送校人事处707B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577-86595080,电子邮箱:rcb@wzu.edu.cn

附件: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导师制培养申请表

温州大学人事处

2017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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