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各学院:
根据《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办法》和《温州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修订)》要求,现将谷超豪奖学金、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的有关程序补充通知如下:
一、时间
优秀班主任、辅导员评选:2016年12月29日(周四)下午1:30
谷超豪奖学金评选:2016年12月29日(周四)下午3:00
二、地点:南校会展中心雁山厅
1、评委组成:优秀班主任、辅导员评委分为教师评委和学生评委,教师评委由校学工委成员,学区书记和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组成;学生评委由各学区、学院各选派10名学生代表组成。
谷超豪奖学金评选评委为校学工委成员。
2、评选方式: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和谷超豪奖学金候选人需进行现场演说展示,本人自述或他人代述皆可,时间控制在4分钟之内,欢迎使用ppt。
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事迹展示完毕后,由评委无记名投票,公布教师评委和学生评委选票数并排序,两者名次之和从低到高排列,并按规定的名额确定名单。若名次之和相同,以学生选票数排序确定名次;若学生选票数相同,则以教师选票数排序确定名次。
谷超豪奖学金按得票高低及规定的名额确定名单。
3、公示。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一周。
4、审批。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学区、学院务必在12月23日前将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候选人申报表及个人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中,纸质版申报表正反面打印,个人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申报表个人总结部分及附后的个人材料需本人签字)报送学工部。
谷超豪奖学金候选人材料请在12月23日前报送。
2、现场展示PPT材料、学生评委名单、汇报人名单(见附件1)请在12月27日14:00前发送至邮箱xsc416@wzu.edu.cn;不接受现场更换PPT及自带电脑。如有特殊要求请提前联系学工部。
3、现场展示顺序将提前抽签决定(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联系人:江秀景776025郑琴洁776027
党委学工部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