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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温州大学校长特别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党委校长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档案馆、校友办) 来源: 时间:2017-01-03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温州大学校长特别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6年度在学校各领域工作取得突破性成就或标志性成果的个人(团队),名额不限。

二、评选程序

1.各学院、部门申报。各学院、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报,申报需提供个人(团队)事迹简介以及相关支持材料。

2.党校办初审。党校办具体负责收集、核实申报材料信息,并汇总提交校党委会审议。

3.校党委会审议确定最终获奖个人(团队)。

4.学校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三、申报材料要求

1.个人(团队)事迹简介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2.申报材料请以电子版形式于2017年1月5日前交至党校办,联系人:徐明君,联系电话:86596000,邮箱:zujyk@126.com。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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