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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导师制培养及专业挂职锻炼的温馨提醒

作者: 来源: 时间:2014-11-04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位教师:

根据《温州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实施办法(试行)》(温大行政【2013】115号)和《温州大学教师教学发展工作条例(试行)》(温大行政【2014】65号)文件精神,我校自2013年9月1日开始,对教师专业挂职锻炼和导师制工作实施网络化管理与监控,申请材料、过程材料、指导教师及挂职单位评价意见、学院考核意见均通过网络上传。

近期,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在梳理导师制和挂职锻炼工作时发现,个别已经申报导师制培养和专业挂职锻炼的老师,没有及时上传过程材料,工作期满后没有申请考核,指导教师没有评价意见,学院没有组织考核。

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是省教育厅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导师制培养和教师专业挂职锻炼是我校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主要模式,也是学院教学工作考核的指标之一。

为此,请各位完成导师制和专业挂职锻炼工作的教师,及时向指导教师、挂职单位、学院和学校提出考核申请。请各学院对有关制度加强宣传、落实,督促教师按时完成各项计划任务,及时组织考核,并通过网络上传考核意见。

未尽之事,请咨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电话:86689102/660263(林老师)。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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