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

关于教师教学发展培训学习的温馨提示

作者:人事处 来源: 时间:2017-05-05 阅读次数:



各位教师:

根据《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温大行政〔2014〕221号)中第一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基本要求第三条进修培训要求中第二条的规定:“40周岁以下的教师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师教学发展培训活动,从2014年1月1日起,每年平均不低于18课时。”请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各位老师根据已参加培训的情况,及时关注近期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有关培训信息安排学习,以免因培训课时不足影响参评专业技术职务。

人事处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7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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