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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十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校级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7-05-18 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门,各教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和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举办浙江省第十届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浙教工办[2017]12号,附件1)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含瓯江学院)开展“浙江省第十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校级选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职青年教师,年龄四十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后出生)。往届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不重复参加。

二、竞赛学科分组

1、文科(其中,专设思想政治理论课组);2、理科;3、工科。

三、比赛内容及评分

比赛内容由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和教学反思三部分组成。

1、教学设计(15分)。包括参赛课程教学大纲;参赛课程教学设计,主要包括题目、教学目的、教学思想、教学分析(内容、重难点)、教学方法策略以及教学安排等。

2、课堂教学(80分)。主要考评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语言与教态、教学特色四个方面。课堂教学规定时间为20分钟(不安排学生听课,组织教师观摩)。选手可以根据各自课程需要携带教学模型、挂图、激光笔等。

3、教学反思(5分)。选手在完成课堂教学后,进入指定地点,结合本次现场课堂教学实际,从教学设计、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四方面,在规定1小时之内撰写本次竞赛的教学反思(600字以上),现场提交打印稿或手写稿。

四、参赛名额

1、校级赛名额:校本部各学院、教学部门不限额申报,瓯江学院由学院选拔推荐4名参赛教师(各学科1名,思想政治理论课1名)。

2、省级入围赛推荐名额:校本部3名,瓯江学院1名,具体名单由学校选拔赛评审小组决定。

3、省级决赛名额:由省级专家组集体评审确定,入围决赛的选手将代表学校参加预计在2017年10月份举行的现场决赛。

五、选拔流程

1、学校成立选拔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担任,组员由工会主席、教发中心主任、教务处处长、瓯江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等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本次选拔赛的组织领导和决策工作,选拔赛具体工作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承担。

2、5月30日前,校级选拔赛参赛教师填写《第十届全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校级赛)参赛选手推荐表》(附件2)一份,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南校区行政楼401A室,联系电话:779102/660263林老师)。同时提交参赛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学设计纸质稿各8份。教学设计及教学大纲等材料不得出现选手姓名及所在学院等相关信息。每位选手材料装一个档案袋,推荐表复印一份贴档案袋封面。

3、6月20日前,学校组织校级选拔赛,比赛流程参照省第十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流程,具体时间另定。

4、6月25日前,选拔赛结果公示(公示期2-3天)。

5、6月30日前,学校向省教育工会上报校级选拔赛活动总结、推荐省级入围赛选手名单及有关材料。

六、评审规则与奖励

1、选拔赛分三个学科组进行:文科组、理科组和工科组。

2、选拔赛评审组成员主要由教学名师、步青教学卓越奖获得者、教学督导组等成员代表组成,不少于8位,具体名单由选拔赛领导小组确定。

3、评委根据参赛者的教学设计、课堂教学、教学反思,现场实名制评分(评分标准参照省级选拔赛),并依据比赛成绩(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均值)分学科依次进行排名,根据排名确定一、二、三等奖名单。其中一等奖占参赛人员10%,二等奖占20%和三等奖占30%。获奖者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

4、选拔赛评审小组根据名次优先原则,综合考虑归属单位和学科范畴,确定推荐人选名单,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5、教学技能竞赛获奖者(含校级及以上),根据学校有关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计分及奖励办法给予计分奖励。

温州大学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温州大学工会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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